临沂市电工协会财务管理办法
时间 :2020-04-02 03:31:24 | 浏览次数:658
临沂市电工协会财务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财务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有关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财务管理办法。
一、本会经费来源:
1、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会费;
2、捐赠;
3、政府资助;
4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5、利息;
6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(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)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三、财务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协会开展公益活动的开支。
5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财务管理
1、会费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安排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五、其他事宜按照章程规定执行。
本办法经2019 年 月 日临沂市电工协会第2次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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